7月15日,記者從山西省財政廳獲悉,山西省決定從2012年秋季學期開始,實施全省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對在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各級各類幼兒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補助,受益兒童約12萬人。
山西省財政廳相關人士稱,此舉旨在保障全省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公平接受學前教育的機會和權利,完善山西省學生資助體系,促進教育均衡發展。
實施學前教育資助制度所需經費除中央獎補資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縣按4:3:3比例進行分擔。補助經費實行“按學年申報、分學期撥付”的辦法。補助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在每學期初由同級財政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直接撥付幼兒園或教育部門。同時,鼓勵各地發動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等社會力量捐資助學,擴大經費來源,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