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7月17日專電(記者 陳俊 吳植)武漢大二學生小張最近在網上看到一則兼職招聘信息,他聯絡上對方並繳納100元“資料保管費”後,這家公司卻既不給小張安排工作,也不退款。近期,武漢市勞動監察部門頻頻接到有類似遭遇的在校生投訴。
暑期大學生兼職市場火熱,一些不法分子卻從中嗅出了商機,近日媒體還報道某高校學生被不良公司收取費用後,集體被介紹到外地打工不成而流落街頭。對此,武漢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説,在校大學生若要通過職業介紹機構尋找兼職,一定要做到“三看”:
一是看證照。合法的經營性職業介紹機構均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許可內容含“職業介紹”)和工商部門頒發的《工商營業執照》,兩者登記的職介機構名稱應當一致;同時,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均應在服務場所上墻明示。
二是看收費。目前法律法規對經營性職業介紹機構的收費標準並沒有統一規定,但職介機構應當在服務場所明示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收取職介服務費時應當開具稅務部門監製的發票。對於收費項目和標準不上墻、隨意收費、不開具發票的職介機構,大學生要提高警惕,同時保存好發票、收據等資料,以備維權需要。
三是看待遇。如果職介機構或用人單位給出的職位待遇很高,卻對應聘者的個人信息如學歷、技能等漠不關心,這極可能是陷阱。
武漢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還建議,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對大學生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加大對勤工助學活動的組織管理力度,學生個人在外打工的,要向學校報備。求職成功後,要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協議,約定工作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福利待遇、傷害處理等內容。如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