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獲悉,湖北省今年進一步規範普通高中學籍管理,違規招生的高中生不能註冊學號,沒有學號會導致高中學段學分管理、綜合素質評價、綜合實踐活動課和畢業證書發放不能正常進行。
湖北省高中新生學號註冊前,各市州招辦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庫將與全省的初中學籍庫進行比對,比對通過的信息生成高中新生待註冊庫,比對未通過的將無法註冊。學生學籍註冊工作完成後,學校組織學生登錄“高中課改網絡支撐平臺——湖北省普通高中學生成長檔案袋管理平臺”,通過“我的學籍信息”功能完善個人學籍信息,學校依託學生學號對學生實行學分管理、綜合素質評價、綜合實踐活動課和畢業證書發放等工作。
從今年起,各市州教育局可將被外地學校跨地區違規招走的本地學生的姓名、初中學號、身份證號等關鍵信息提交到高中學籍網絡管理系統中進行舉報,被舉報的學生將被鎖定,不能註冊學籍,也不能進行轉學、借讀、更名等操作。(王晶、梁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