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人社廳獲悉,2012年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和自主創業領取財政補貼的程序有所變化。
從今年秋季起,不再由企業主管廳局直接上報人社部門,而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市、縣(區)人社部門將在高校畢業生畢業當年年底前,會同財政等部門逐一對企業新招錄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進行實名核查,並逐級上報。自治區直屬企業和中央駐寧企業新招錄高校畢業生的相關信息資料和電子錶格,在高校畢業生畢業當年年底前,直接報送自治區人社廳受理匯總。自治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於每年3月初,對全區各類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和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的相關信息資料進行復核驗收。對復核驗收通過的企業和高校畢業生,自治區財政將按規定給予資金補貼。
據介紹,企業吸納寧夏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高職)以上2012年應屆畢業生,且在畢業年度內正式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企業按規定繳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每吸納1名高校畢業生,自治區財政一次性給予企業上崗培訓補貼5000元。對寧夏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項目在寧夏境內且連續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財政一次性給予6000元創業補貼。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經復核驗收後,自治區人社廳將匯總名冊統一報送自治區財政廳。由自治區財政廳按有關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市、縣財政部門,再由市、縣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撥付同級人社部門,同級人社部門通過銀行卡形式支付給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