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聘用職工,除了考試,還可以通過考核的方式進行招聘。為了規範考核招聘這一聘用方式,海南省人社廳近日出臺《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限定四類人員可以採用考核招聘的方式聘用。
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以下四類人員可以採取考核招聘的方式進行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市縣(不含海口市、三亞市)及省屬駐市縣(不含海口市、三亞市)事業單位招聘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具有技師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且連續5年以上從事與招聘崗位工種相同工作的人員;擬聘在專業技術崗位的緊缺專業人才。
據海南省人社廳人力資源市場處有關負責人介紹,所謂緊缺專業人才,一般是指招聘單位連續兩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報考人數均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專業技術人才。(記者 胡續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