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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教育局教家長考試季防忽悠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6月04日 09時32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濟南6月3日專電(記者 陳尚營)進入6月,高考、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暑假即將來臨,各類非法招生廣告及非法招生行為屢有發生。近日,濟南市教育局發佈《選擇教育培訓學校溫馨提示》,提醒廣大中小學生家長謹慎選擇培訓學校學習。

據濟南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培訓學校發佈招生廣告前應當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發佈時應註明備案編號。如,在市教育局備案的編號為:魯濟招廣字(備案年份xxxx號)。

招生廣告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合法,不得欺騙和誤導學生及家長。通過手機短信收到的招生廣告均為違法違規發佈;凡含有不負責任的許諾、不科學的表述教育效果的語言或保證的內容、與其他教育機構相比較或者貶低其他教育機構的內容、使用國家級(或最高級、最佳、一流、專家)等廣告法中明令禁止的廣告用語的內容、使用國家機關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的內容、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同步輔導及相關的內容、聘用公辦中小學在職教師開展有償教育教學活動的內容、利用公辦中小學資源辦學的內容、與公辦中小學聯合舉辦培訓活動的內容等,均為非法廣告。

教育局提醒,學校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應在學校招生諮詢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未經公示的收費項目不得實行,學校不得以“建校基金”“教育儲備金”等名義向學生和學生家長集資或變相集資。

學習期限在一年以內的非學歷教育培訓,學生因自身原因退學,在扣除學生已購物品費用後,按實際學習時間折算核退剩餘費用;學校刊登、散發虛假招生廣告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造成學生退學的,退還學生繳納的全部費用。學校不得以任何藉口拖延或少退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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