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11月5日專電(記者張鶯)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4日發佈幼兒園建設、管理標準,對幼兒園的選址、班級設置、日常活動安排、師資從業資格等做出細緻規範。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幼兒園辦園基本標準》,幼兒園設置應按照“因地制宜、規模適度、就近入園、方便接送”的原則,結合人口密度、交通、環境等因素合理佈局。
幼兒園應有圍墻或安全隔離措施、大門、傳達(警衛)室;不應與不利於兒童身心健康成長和危及兒童安全的場所毗鄰,包括集貿市場、娛樂場所、醫院傳染病房、太平間、殯儀館、垃圾場及污水處理站、公安看守所、通訊發射塔臺等。為保障幼兒園裏的活動器械安全,所有幼兒園不得使用全封閉的滑梯和通道。
接收3至4周歲幼兒的小班班額為21至25人;4至5周歲的中班班額為26至30人;5至6周歲的大班班額為31至35人。
嚴禁幼兒園使用小學教材和不規範用書,防止和糾正“小學化”傾向。幼兒園不得增加小學課程範疇內諸如珠心算、拼音、寫字、大量的識字背誦、20以外加減法等教學內容,不得給幼兒佈置家庭作業,不允許進行任何形式的測驗和考試。
目前,廣西共有幼兒園7554所,其中自治區示範幼兒園99所,僅佔幼兒園總數的1.3%,優質學前教育資源非常緊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