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民政工作與構建和諧社會理論研討會12月8日上午在蘭州召開。
民政工作在構建和諧社會中承擔著社會建設和管理的重要任務:通過城市低保、農村特困救助、自然災害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社會捐助,以及醫療、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專項配套救助,建立和健全社會救助體系,確保城鄉特殊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通過社會福利和老齡工作,不斷改善和提高包括孤殘人群及老年人在內的全體社會成員的物質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通過落實各項優撫安置政策,確保為國防建設作出各種貢獻人員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光榮事跡受到褒揚;通過城市社區建設和農村村委會建設,充分發揮城鄉基層自治組織協調利益、化解矛盾、排憂解難的作用,強化自治功能,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進程;通過加強培育和管理,充分發揮各類民間組織在政治、經濟和社會事務中提供服務、反映訴求和規範行為的積極作用;通過做好區劃和地名管理、婚姻登記、殯葬改革等專項社會事務的行政管理工作,切實發揮民政部門維護社會穩定,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的作用。
這次會議從民政工作更好地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為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服務的高度出發,交流探討了新時期民政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見解,以期推動甘肅省各項民政工作的順利開展。(記者左玉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