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日前發佈的《鋼鐵工業控制總量、淘汰落後、加快結構調整的通知》提出,“十一五”期間,要把我國鋼的生産能力控制在4億噸左右,同時,淘汰1億噸落後煉鐵生産能力、5500萬噸落後煉鋼能力。《通知》指出,要在今後五年內使鋼鐵工業佈局不合理的局面得到改善,主要産品滿足國民經濟發展需要,産業集中度有所提高。具體措施包括:嚴格執行鋼鐵産業發展政策,控制鋼鐵工業生産能力,淘汰落後生産能力,支持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推進鋼鐵企業的聯合重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