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通信行業經營者的定價行為,完善通信價格監管措施,促進通信市場公平、公開和合法競爭,維護市場價格秩序,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在全國開展查處價格欺詐專項行動的通知》和《關於對商業促銷和通信行業開展價格欺詐行為重點檢查的通知》精神,貴州省物價局決定3月中旬開始至4月底期間,全省開展查處通信行業價格欺詐專項行動。這次檢查的內容是:
1、違反國家電信價格政策,亂收費、亂加價的;
2、不執行電信明碼標價政策、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
3、銷售通信産品和提供通信服務有價格附加條件,不如實標示或者含糊標示附加條件的;
4、銷售通信産品和提供通信服務前有價格承諾,而實際上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5、銷售通信産品和提供通信服務通過誤導性價格表示誘導用戶與其交易的;
6、提供短信競猜、包月類、訂閱類等短信服務時,不如實標示收費方式和資費標準的;
7、以縮短通話時間等手段,使服務數量或者質量與價格不符的;
8、違反《電信服務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
檢查的主要政策依據是:《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15號令)、《國家計委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8號令)、《貴州省價格條例》及《電信服務明碼標價規定》,貴州省通信管理局、貴州省物價局《轉發信息産業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加強電信資費監管工作的通知》(黔通聯[2004]09號)等。
檢查的範圍和方式。這次檢查主要以屬地檢查方式進行,省物價檢查所將抽調各地部分檢查人員,組成專項檢查組,重點對省及部分市、州、地通信單位進行直接檢查。各地物價檢查機構採取重點檢查和舉報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貴州省物價局要求各級物價部門要認真落實,抓出成效,切實解決電信用戶遇到的電信行業價格欺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