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住宅建築規範》、《住宅性能評定技術標準》
和《綠色建築評價標準》宣貫培訓工作的通知
建辦標函[2006]183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節約型社會和大力發展節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築等有關精神,我部會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先後發佈實施了國家標準《住宅建築規範》GB50368-2005、《住宅性能評定技術標準》GB/T50362-2005、《綠色建築評價標準》GB/T50378-2006。為做好這三項國家標準宣貫培訓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標準重要性的認識
工程建設標準是從事建設活動的技術依據和準則,實施工程建設標準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規的具體體現。近年來,我部圍繞房屋建築組織制定併發布實施了一大批技術標準規範,明確了相關的強制性條文,基本涵蓋了房屋建築的各個方面,對指導具體建築活動發揮了作用。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大力發展節能省地型住宅,制定並強制推行更嚴格的節能節材節水標準的要求,我部針對住宅建築的特點,從住宅的總體性能出發,重點突出與節能、節水、節材、節地以及安全有關的技術要求,組織編制了《住宅建築規範》、《住宅性能評定技術標準》和《綠色建築評價標準》,作為住宅建築的基本技術要求,將更好地推動住宅建築健康發展。
二、認真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師資培訓
加強標準的宣貫培訓是確保工程建設標準得到貫徹實施的基本要求。為確保標準中有關規定得到準確理解和掌握,我部委託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建設部住宅産業化促進中心等單位,自2006年4月起,舉辦師資培訓班,為各地開展標準培訓活動提供師資力量。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選派培訓從事住宅建設的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並不少於10人。師資培訓的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因地制宜開展標準的宣貫培訓工作
《住宅建築規範》是我國的一項以住宅建築為一個完整的對象,從住宅的性能、功能和目標的基本技術要求出發,在現有《強制性條文》和現行有關標準的基礎上,全文提出對住宅建築的強制性要求。《住宅性能評定技術標準》和《綠色建築評價標準》,是在《住宅建築規範》的基礎上,進一步引導住宅建築向更加科學合理、更加節約能源資源、更加注重性能要求的方向發展,將對我國住宅建築的建設、使用、維護、管理髮揮重要作用。因此,各地要結合本地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宣貫工作方案和培訓計劃,採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地開展形式多樣的宣貫培訓工作,切實取得成效,確保從事住宅工程建設的有關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普遍得到輪訓,提高貫徹執行標準的自覺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