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訊 一度火爆街頭的露天餐飲今夏將被納入嚴格管理。近日,北京市商務局連同市政管委、衛生局、工商局等九部門聯合製定併發布了《北京市消夏露天餐飲經營場所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受到執法部門兩次以上處罰的消夏露天餐飲經營場所將被取消經營資格。
"不是所有餐飲經營者都能在門口擺攤營業。"據北京市商務局負責人介紹,消夏露天餐飲經營場所的開辦者應當持有關材料到市、區縣有關部門辦理食品衛生、佔路、交通、市容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等審批手續後,方可經營。而且在今年的《管理辦法》中特別強調了露天餐飲不得違反食品衛生、市政管理、市容環境、佔路、交通、工商、消防、園林綠化、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目前各區縣的具體規定不盡相同,但有部分條款是一致的,比如露天餐飲的經營場所必須遠離居民住宅、學校、醫院周邊50米範圍外;不得佔用人行道,不得阻礙交通;不得露天燒烤等。
《管理辦法》中首次明確:經營場所的開辦者是露天餐飲場所的第一責任人,承擔經營管理的全部責任。(記者沈衍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