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水管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 水建管[2006]211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水利部門切實貫徹水利部在不久前召開的全國水管體制改革工作經驗交流會精神,如期完成改革的各項目標任務。
通知要求要進一步明確水管體制改革總體目標和進度,全國水管體制改革任務要在2007年底以前基本完成,中央直屬工程、省直工程要率先完成,市、縣所屬工程,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的進度要求,在2007年以前全面完成。
為實現水管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通知對"兩定"測算、 "兩費"落實、管養分離和分流人員安置等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通知還要求各地將水管體制改革工作作為各地各級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建立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水管體制改革責任制。通知還建立了水管體制改革進展情況通報制度和建立水管體制改革激勵機制。水利部將在水利部網站及有關媒體定期通報各地水管體制改革進展情況。水利部還將進一步強化水管體制改革與中央水利基建投入挂鉤的措施。對水管體制改革推進較好的,中央資金給予適當傾斜;對進展遲緩、水管體制改革質量不高的,在資金安排上將實行調控。通知要求各地也要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將水管體制改革與省級基建投資計劃挂鉤,與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灌區節水改造等項目同步推進,以保證水管體制改革工作順利開展。
通知要求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水管體制改革經驗交流會精神,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水管體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要進一步學習、領會《實施意見》精神,堅定信心,紮實工作,將水管體制改革工作不斷推向深入,力爭如期實現改革目標,完成改革的各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