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制定了《企業信用分類監管辦法》,並開發了與之相配套的軟體系統,進一步規範了信息錄入、信用分類、動態監管等具體環節的工作流程和績效考核,實現了企業信用分類監管軟體與市場監管、登記註冊、執法辦案工作的有效對接,使市場主體的信用評價體系更加完善。以基層工商所和各級登記部門為重點,進一步規範了各類市場主體相關數據的採集、分析、錄入和內部通告等環節的工作,建立了全面反映市場主體信用狀況的動態數據庫。目前已對全區近10萬戶企業、46萬戶個體工商戶實行了信用等級分類監管,促進了企業信用建設。全區工商系統對信用好的企業實行遠距離監管,以服務為主;對有輕微違法行為的企業實行有距離監管,以指導為主;對失信企業實行近距離監管,以糾正為主;對嚴重失信企業實行零距離監管,以嚴查為主,從而降低了違法失信行為的發生率,促進了監管執法職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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