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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提高村社幹部最低誤工補貼 標準已經確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06日   來源:四川日報

    “補貼標準要提高,太好了。”廣安市廣安區護安鎮石泉村文書劉興皓,得知村社幹部最低誤工補貼標準經四川省政府正式確定的消息後,難掩喜悅之情。記者昨(5)日獲悉,四川省政府近日下發《關於調整村社幹部誤工補貼及村辦公經費補助標準的通知》,規定在任村幹部誤工補貼補助每人每月最低標準為,平原地區300元,丘陵地區230元,山地地區200元,民族地區260元。在任社幹部誤工補貼補助每人每月最低標準為,平原地區150元,丘陵地區115元,山地地區100元,民族地區130元。

    根據《通知》,村辦公經費也得到有力保障和提高。平原地區每村每年為4000元,丘陵地區3500元,山地地區3000元,民族地區4000元。

    四川省政府確定享受村社幹部誤工補貼補助的村社幹部職數為,每村按4名村幹部核定,即村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村會計(村文書)和其他一職;社長則按照每社一名核定。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按不低於省定基本補助標準的原則,具體確定對村社幹部和村辦公經費的補助水平,並隨著經濟發展水平、農民人均純收入的提高以及村級組織機構調整的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四川省財政廳有關人士介紹,按照政府間管理職責和現行財政管理體制,村社幹部誤工補貼和辦公經費屬於縣級事權範圍,村級支出的經費來源,應以縣(市、區)為主體予以保障,省、市財政將給予適當補助。(記者 李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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