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26日上午新疆自治區召開的紀念《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頒布實施一週年座談會上獲悉:2006年,自治區所有地州市至少建立一個司法鑒定機構,後4年將重點在縣(市)發展司法鑒定機構,力爭在5年內基本建成以大中城市司法鑒定機構為中心輻射點的司法鑒定實施網絡。
據了解,截至目前,自治區已核準登記司法鑒定機構49家,司法鑒定人745人,其中,《決定》規定的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機構20家,經濟類司法鑒定機構29家。鑒定業務涉及法醫臨床、法醫病理、痕跡鑒定等9大類16項業務類別。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宋汝鵠、自治區政協副主席阿不都卡德爾·乃斯爾丁參加了座談會。(楊英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