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將力爭用五年左右的時間,初步形成人事工作法律法規體系框架。《公務員法》的配套法規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是當前重要的立法任務。這是記者11月15日從在滬召開的全國人事系統科研機構“人事法律體系建設研討會暨2006年科研年會”上獲悉的。
人事部副部長陳存根出席會議並講話。他指出,營造和諧人事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實踐和重要途徑,而建設和諧人事,關鍵還是建立健全人事人才法律法規體系,努力建設“法治人事”。他強調,人事科研工作要堅持正確的科研方向,要為人事人才中心工作服務。要發揮科研在人事法制建設中的作用,將人事法制建設與人事科研工作有機結合起來。
據介紹,人事部已於今年6月制定了《2006-2010年人事部立法規劃》。迄今為止,我國共有人事法律1部、規章56部、規範性文件380余件。按照人事部的立法規劃,當前要重點抓好3件法律、17件行政法規、30件部門規章等骨幹立法項目的起草制定,力爭用5年左右的時間,初步形成人事工作法律法規體系框架。
與會代表還圍繞人事法律體系內涵、人事立法現狀和立法需求、《公務員法》實施後人事立法面臨的新任務、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與法制建設以及國外公職人員管理等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來自人事部、全國人事系統科研機構、地方人事行政部門和高校的70多位代表參加了會議。(中國人事報 武 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