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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十一五”海洋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印發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7日   來源:海洋局網站

    為貫徹全國科學技術大會精神,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年~2020年)》,加快海洋科技發展,推進國家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升我國海洋科技水平和能力,支撐和引領海洋經濟快速發展,保障海洋安全,前不久,國家海洋局、科學技術部、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聯合印發了《國家“十一五”海洋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據了解,這是我國首個國家海洋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

    《規劃綱要》全面分析了我國海洋科技面臨的形勢、沿海社會經濟發展需求、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以及海洋科技工作發展現狀,按照“深化近海、拓展遠洋、強化保障、支撐開發”的指導方針和“需求牽引,推進創新”“遠近結合,超前部署”等原則,從發揮科技對海洋事業發展的支撐和引領作用的角度出發,統籌考慮全國海洋科技力量和資源,全面規劃和部署了“十一五”及今後一段時期全國海洋科技工作的發展方向和主要任務。

    根據《規劃綱要》,“十一五”期間,我國海洋基礎科學研究能力和水平將顯著提高,重大海洋核心技術自主研發水平將實現新突破,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基本完善,自主創新能力明顯提高;海洋科技對海洋經濟、海洋管理、減災防災和海洋安全的支撐能力顯著增強;海洋科技對海洋經濟的貢獻率達到50%;海洋科技資源配置得到優化,海洋科技高層次人才數量增加30%,海洋科技成為支撐和引領海洋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到2020年,海洋科技總體水平達到中等發達國家同期水平,為建設海洋強國奠定堅實的科技基礎。

    為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推動我國海洋科技全面快速發展,《規劃綱要》統籌考慮並明確提出了“十一五”期間,我國海洋科技發展的八大重點任務。一是發展海洋監測預報技術,提高海洋環境保障能力;二是發展海洋開發保護技術,推動海洋經濟健康發展;三是開展海洋科學研究,提高海洋規律認知水平;四是開展海洋管理研究,促進海洋事業可持續發展;五是實施海洋重大專項,滿足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六是推進海洋創新體系建設,提高海洋科技創新能力;七是加強海洋科技平臺建設,提高海洋科技基礎能力;八是加強海洋科技教育,培育海洋科技人才隊伍。

    此外,《規劃綱要》還從加強全國海洋科技的組織領導與統籌協調,加大海洋科技投入,深化海洋科技體制改革,擴大海洋科技國際合作,營造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環境,提高全民族海洋意識等方面提出了多項保障措施,以保證《規劃綱要》的貫徹落實。(張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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