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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部門就加強學校體育工作出臺《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5日   來源:教育部網站

    “積極推進在高中畢業學業考試中增加體育考試的做法,將體育考試成績作為高校錄取新生的重要參考依據。”“教育部直屬高校新生《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結果,應作為調整直屬高校招生計劃區域分配方案的依據。”在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日前發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切實提高學生健康素質的意見》中提出了不少這樣的新舉措,明確要求通過建立更加完善的保障監督機制,確保學校體育工作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

  針對當前學生體質健康方面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意見》提出,必須牢固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把加強學校體育工作作為今後一個時期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突破口,把學校體育擺在學校教育的突出位置。

  《意見》強調,要完善學校體育的保障機制。提出要不斷改善學校體育的基本條件,保證體育教師的合理配備,用3年時間對現有體育教師進行一次輪訓,中小學兼職體育教師要實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制度。增加學校體育工作的經費投入,學校公用經費要按一定的比例專項用於學校體育工作,要把農村學校體育的條件保障作為學校體育經費投入的重點,納入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新機制。要切實加強學校體育的安全保障。

  《意見》要求,要完善學生體質健康和學校體育的評價制度。全面實施《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建立《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報告書制度,測試報告書要作為中小學生成長記錄或中小學生素質報告書的重要內容,列入高等學校和高中階段學生檔案,並作為學生畢業、升學的重要依據。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要將學生日常體育成績、體質健康狀況、參與體育活動的表現作為重要評價內容。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要按一定比例記入中考成績總分。積極推進在高中畢業學業考試中增加體育考試,將體育考試成績作為高校錄取新生的重要參考依據。

  《意見》提出,要採取有力措施加強學校體育的督導檢查,並作為評價地區和學校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的重要指標。鼓勵探索學校體育與高等學校、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適度挂鉤、強化學校體育工作的約束機制。教育部直屬高校新生《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結果,應作為調整直屬高校招生計劃區域分配方案的依據。示範性高中部分招生名額向初中學校分配時,應根據初中學校實施素質教育的狀況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測試結果調整分配指標。

  《意見》還要求,要建立並堅持科學規範的學生作息制度,依法保障學生睡眠和體育鍛鍊的權利,確保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不少於10小時,中學生不少於9小時,學生體育活動時間不少於1小時。各級各類學校必須切實開足、開齊體育課,不得以任何理由削減、擠佔體育課時間。要廣泛開展群體性的學生體育活動。當前尤其要重視開展好面向全國億萬學生的陽光體育運動,努力掀起校園青春健身活動的熱潮,形成生動活潑、生機勃勃、生龍活虎的校園體育文化氛圍。要加強對學生課餘體育訓練、競賽活動的指導和支持。要從學生特點和本地區、本學校的實際情況、歷史傳統出發,堅持因地制宜地開展學校體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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