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委、省政府近日出臺了包括財政投入、稅收、社會保障、土地、投融資、收入分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以及資産處置等方面的一系列新政策、新措施,支持和推動甘肅省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這是記者從5月11日召開的有關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的。
據介紹,甘肅省這次對文化體制改革的支持力度之大是從來沒有過的。新出臺的政策和措施,注重把貫徹中央精神和體現甘肅實際結合起來,增加了可操作性;注重把加大財政投入與轉換內部機制結合起來,增強了激勵性;注重把解決遺留問題與促進發展結合起來,增強了針對性;注重把支持試點與推動面上結合起來,增強了指導性。
在財政投入方面,對省圖書館的人員工資和公用、業務經費由省財政全額供給,並逐年有所增長。重點扶持《甘肅日報》,從2008年起給予辦報補貼,並支持報社進行技術改造和升級。幫助解決省廣播電影電視總臺(集團)廣播電視中心工程建設的資金缺口,並對實施城市有線電視數字化工程新增貸款貼息經費進行補助。合併後的省隴劇院和省秦劇團的離退休人員工資由省財政統一支付;現有人員經費按照比例實行總額包乾,給院團在分配和吸引人才方面更大的自主權;對重點劇目創作、優秀人才培養、演出器材、服裝設備等方面給予支持;繼續實施省直文藝院團演出補貼制度。對甘肅人民出版社承擔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務的項目,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給予支持。專門設立甘肅省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省財政從2008年開始列入預算,採取貼息、以獎代補等方式專項支持文化産業發展,主要用於扶持重點文化産業項目、培育文化市場、打造文藝精品。
在稅收政策方面,積極落實國家關於支持文化體制改革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讀者出版集團有限公司、甘肅新華書店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從2006年1月1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稅3年。讀者出版集團有限公司、甘肅新華書店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甘肅日報社、甘肅新華印刷廠、天水新華印刷廠享受增值稅支持政策。省財政廳設立捐贈專門賬戶,統一接受社會力量對宣傳文化事業的公益性捐贈。
在社會保障方面,轉制前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的,繼續按原辦法執行。同時,要求按照有關規定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並通過企業年金妥善解決轉制時在職人員的養老待遇水平銜接問題。轉制前未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其離退休人員,從2007年1月1日起開始納入社會養老保險中。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在職職工從2007年1月1日起參加社會保險,並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
在土地政策方面,單位使用的劃撥土地使用權,經評估後,可採取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或授權經營等方式處置。對於原使用或新建項目用地,屬於《劃撥供地項目目錄》中非營利性公共文化設施使用的,可以劃撥方式使用。對於需要改變原批准的土地用途、容積率等,報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對原劃撥用地,因發生土地轉讓、出租或改變用途後不再符合劃撥用地範圍的,應依法實行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對出讓土地,凡改變土地用途、容積率的,應按規定補繳不同用途和容積率的土地差價。對改制單位,可依據原劃撥土地的平均取得成本和開發成本,評定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作為原土地使用者的權益,計入單位資産。劃撥土地需要轉為有償使用土地的,應按出讓使用權價格與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差額部分核算出讓金,並以此計算租金或增加國家資本金、國家股本金。
在投資融資方面,黨報、黨刊、電臺和電視臺等重要新聞媒體經營性部分剝離轉制為企業,在確保國有資本絕對控股的前提下,允許吸收社會資本;國有發行集團、轉制為企業的科技類、專業類報刊和出版單位,在原國有投資主體控股的前提下,允許吸收國內其他社會資本投資;廣播電視傳輸網絡公司在廣電系統國有資本控股的前提下,經批准可吸收國有資本和民營資本。
在收入分配方面,經營性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後,執行企業工資收入分配政策。企業工資總額和職工收入水平,在政府宏觀調控下,由出資人授權企業根據當地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和企業經濟效益決定。企業可根據各自經營特點,制定工資收入與工作績效挂鉤的工資制度,根據職工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適當拉開差距。已實行股權多元化的,應在董事會設立專門機構,設計合理的員工薪酬制度。要把經營者與職工的收入分配分開,不允許經營者自己決定自己的收入分配。已實現股權多元化的國有控股企業,經營者的選聘和收入分配要引入市場機制,並由董事會決定;國有獨資企業應參照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的經營者年薪制等有關規定,經營者的收入分配辦法要經過職工代表大會審議並按規定報政府主管部門審批。
在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方面,文化事業單位在分類的基礎上,對保留下來和需要整合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準確界定其職能,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重新核定其機構、編制和領導職數,並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對轉制的文化事業單位,及時登出其事業單位法人資格。根據甘肅省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對省廣播電影電視總臺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區別不同性質與職能實行分類指導、分類定編。對轉制時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人員,在與本人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提前離崗,離崗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基本待遇不變,單位和個人繼續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按企業辦法辦理退休手續。試點文化單位享有人事自主權和一定的幹部使用權。事業單位要全面推行全員聘用制和崗位管理制,健全崗位目標責任制。文化企業要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及實際需要自主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謝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