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於7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辦法》明確,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將實行規委會審議制度,公眾將更直接地參與到城市規劃中;在城鄉規劃委員會中,專家和公眾代表要超過一半。這是記者18日獲悉的消息。
《辦法》首次以法規形式明確規委會是城市人民政府進行城鄉規劃決策的議事機構,對城鄉規劃建設的重大問題進行審議。這可從根本上改變過去一些地方在規劃決策中過多體現領導意圖的現象。
為體現城市規劃的開放性和公眾參與程度,《辦法》除對規委會相關職能部門代表比例作出限制外,還採取了規劃批前公示、批後公告等措施。據悉,四川省常住人口5萬人以上的縣都必須設立規委會。
上級監督“缺位”是城市規劃長期以來存在的問題。《辦法》明確規劃管理實行派駐督察員督察制度,對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批、調整、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督察,同時規定,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檢舉和控告違規行為,由此構建起層級監督、同級監督和社會監督體系。
《辦法》對控規的編制、審議、實施和調整等環節都作出詳細規定,將有效防止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提高規劃編制的科學性,保障規劃實施的嚴肅性。(李宇 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