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宣傳貫徹《河北省法律援助條例》座談會上了解到,《河北省法律援助條例》將於9月1日起施行。這部條例在五個方面有所突破,以保障經濟困難公民能夠得到無償的法律服務。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白潤璋出席座談會並講話。
一是新增和補充的內容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一定前瞻性。與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相比,我省條例新增加了16條內容,擴充了14條內容。如國家沒有明確規定法律援助的定義、形式、免審條件、受援人的權利義務等,我省條例作了明確規定;對法律援助範圍、經濟困難標準和辦案補貼標準,我省條例也作了補充。二是進一步強化了政府責任,進一步明確了法律援助是政府行為,是人民政府職責應有之義,明確了各級政府應當為法律援助提供必要的經費、人員和政策支持。三是進一步擴大了法律援助範圍,降低了申請門檻,簡化了審批程序。條例增加了“請求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的;請求賠償因使用偽劣化肥、農藥、種子等直接用於農業生産的生産資料或者因遭受污染造成種植業、養殖業損失和其他損失的;主張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産生的民事權益的;主張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的”四項內容,基本上涵蓋了我省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內的主要法律援助需求。四是進一步明確了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及公、檢、法等有關部門在實施法律援助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及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五是增加了對特殊群體、特殊案件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內容和情形,使之更貼近實際,符合實際工作需要。 (記者薛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