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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實施“收入豁免”政策 讓更多困難群體受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21日   來源:解放日報

    記者從上海市民政局獲悉,8月中旬上海市再次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至8月31日前,低保金及其標準提高部分已全部發放到上海市20.46萬戶城鎮低保家庭,覆蓋34.49萬困難群體。配合低保調整,9月份起,上海市同步出臺強化“分類施保”的政策措施,針對就業年齡段有勞動收入人員及部分退休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等申請“低保”的困難群體,實施收入豁免政策。

    “收入豁免”政策通過對部分收入免予計入家庭收入等措施,使低保家庭中的勞動者、退休職工等人員的實際生活保障標準明顯提高。近年來,上海市為了鼓勵低保人員就業自立,對低保家庭中的就業人員,除給予其家庭其他成員低保補差救助外,另對其每月發放就業生活補貼。但對於一些困難家庭如單親家庭,若一人就業,按照原來的政策計算,這個家庭很有可能無法再納入低保,也享受不到就業生活補貼,因就業還會增加交通費、午餐費等支出,由此帶來生活困難。為了鼓勵這些家庭人員積極就業,上海市推出“收入豁免”政策,先從該家庭有正常勞動收入人員的收入中,扣除等額于就業生活補貼的部分收入,剩餘收入再計入家庭收入,若低於低保線標準,便可納入“低保”。

    近日,楊浦區控江街道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的工作人員將部分在“豁免政策”覆蓋範圍內的困難家庭請來,為他們詳細介紹相關政策。居民雍桂珍一人拉扯女兒長大,沒有工作的她靠低保及相關救助政策維持生活。今年3月,雍桂珍找到了一份工作,每月收入為最低工資標準750元,按照原來的政策計算,這個家庭無法納入低保,相關的廉租房補貼、助學券等都無法享受,“就業了,生活反而比以前差了……”聽雍桂珍訴完苦衷,管理所所長劉海燕結合她的現狀,將新政策分析給她聽,“9月份起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至840元,就業生活補貼標準從8月份起提高至270元。按照新的政策操作,假設你拿的工資依然是最低工資標準,那麼從840元中扣除270元,剩餘的570元算為家庭收入,這樣家庭的月人均收入為285元,低於現行的低保標準350元,可以納入低保,每人每月補差65元,同時也能享受政府規定的其他單項救助政策。”

    市民政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困難群體要改變生活現狀,最根本的出路還是就業,救助政策只是輔助手段,對於雍桂珍這樣有就業能力的家庭,屬於困難群體中“改善型家庭”,完全可以通過就業來改變家庭面貌。“豁免政策”的推出,有利於激勵一批困難群體通過就業找到脫貧的道路。

    與就業人員部分收入免予計入家庭收入相類似的還有“退休人員部分養老收入豁免計入”。將城鎮低保家庭中退休人員的部分養老收入(現定標準為110元)先予以扣除,其餘養老收入作為家庭收入計算。此項政策的實施,可以加大對低保家庭中退休困難人員,尤其是少數無子女的“一老養一老”家庭的保障力度,使這部分退休老人不因養老標準調整降低生活水平。

    另據了解,此次上海市還較大幅度調整提高了城鄉重殘無業人員及城鎮“三無”人員等對象的定期生活補助標準,以進一步改善全市4萬多名老弱病殘特困人員的生活條件。(記者 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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