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確定一個目標
到2010年,重點地區的環境質量得到改善,生態環境惡化趨勢總體得到遏制:主城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穩定在300天以上;三峽庫區長江幹流水質穩定達三類標準;主城區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其餘區縣達到95%以上;環境噪聲滿足功能區要求。單位地區生産總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全市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總分別比2005年減少11.9%和11.2%,森林覆蓋率提高到36%。
二、建立統籌城鄉環保的管理體制
以統籌城鄉環保為核心,建立城市和農村環保均衡發展、污染共同防治的體制和機制。要完善市和區縣兩級環保隊伍,組建市、區縣、鄉鎮環保部門的農村環保管理機構,在重點建制鎮設立環保所,中心鎮設立環保員並納入區縣環保局編制管理,開展鄉鎮專職、村及社區兼職環保隊伍試點。
三、認真落實總量控制制度
制定了《重慶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管理辦法》,建立了總量排放臺帳和指標臺帳,並建立了憑證式管理的污染物總量減排動態管理系統;制定了污染物減排削減計劃,全市有95家重點污染源安裝了共計136套在線監測系統;建立了總量減排調度和通報制度;將污染物減排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對區縣黨政一把手環保實績考核、“評先”、“一票否決”的內容。
四、全面實施環保“四大行動”
完善了“四大行動”績效評估,調整“四大行動”的目標、任務,修訂《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規劃》,加大“兩翼”的生態保護和“一圈”的污染防治。“兩翼”以“碧水行動”和“綠地行動”為重點,“一圈”以“藍天行動”和“寧靜行動”為重點,增添工作措施,促進全市環境質量穩步提升。
五、不斷強化環境法治建設
一是新修訂出臺了《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條例》法律責任規定詳細,處罰規定有重大突破和創設;二是在全市開展專項執法行動;三是積極開展危險廢物、廢包裝桶、廢舊輪胎土法煉油專項整治工作。做好了165米蓄水固體廢物清理的準備工作;督促區縣政府和有關單位認真開展危險化學品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篩選並制定了28家重點危化品從業單位的信息和應急系統建設方案;加快搬遷企業原址污染土壤的環境風險評估及修復工作。
截至今年10月底,重慶主城區空氣質量滿足Ⅱ級天數為254天(83.6%),比去年同期多3天;1~10月長江、嘉陵江、烏江重慶段8個國控斷面水質均滿足水域功能要求;1~10月國控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