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陜西省委辦公廳了解到,為了解決黨政機關超標準購車、公車私用等違紀現象,陜西省委辦公廳、陜西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於清理整頓省級黨政機關違規配備和使用車輛的通知》。在車輛的配備上,通知規定,現職的副廳級領導幹部和廳級非領導幹部一律不固定車輛,由單位統一安排,保證工作用車。廳及廳以下離退休幹部一律不配備車輛,已配備車輛的,由所在部門、單位收回。已經調離工作的領導幹部不得再使用原單位車輛。
而在領導用車的車輛價格上,通知規定,廳級領導幹部一般配備價格27萬元以內的轎車,因特殊公務,已配備價格27萬元以上轎車的,要報陜西省紀委、陜西省財政廳重新核定。各部門和單位一般不準購買越野車,因特殊公務需要已經購買越野車的,要報陜西省紀委和陜西省財政廳重新核定。同時,在車輛的使用上,通知規定,嚴禁利用公車旅遊和動用公車參加婚喪嫁娶等公車私用行為,要嚴格執行一車一牌的規定。明年省級機關重新換發新的車輛牌照後,一律不得使用軍隊和武警牌照。(記者 王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