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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千萬城鎮居民參加醫保 提前完成年內目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11日   來源:新華日報

    江蘇省勞動保障廳12月10日公佈的統計顯示,截至11月底,全省1235萬城鎮居民中已有1076萬人參加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覆蓋率達到87%,提前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年內城鎮居民醫保參保率80%以上的目標。

    全面推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確定的為民辦十件實事之一。今年4月,江蘇省在全國率先出臺意見,明確在全省範圍內建立城鎮居民醫保制度,最低籌資標準每人每年150元。考慮到城鎮居民中許多人沒有固定收入,居民醫保制度在繳費辦法上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所有參保居民都可以獲得財政補貼,其中低保、重殘等困難人員的參保費用主要由財政承擔。省財政還安排1.25億資金,對經濟薄弱地區給予適當補助。目前蘇北地區籌資標準一般在150~200元,蘇中地區在200~300元,蘇南地區在300~550元。截至9月底,全省13個省轄市76個統籌地區全部啟動實施城鎮居民醫保制度。

    居民醫保制度主要“保大病、保住院”,同時兼顧門診。為了讓參保居民最大限度享受制度帶來的實惠,江蘇省明確醫保基金當年結余率在10%左右。各地在貫徹實施省意見時還予以創新。如現有政策實行“一年一保”,即繳一年費,保一年病。為鼓勵居民連年參保,南通對連續繳費且未報支過費用滿5年及以上的,支付比例每滿一年提高1%,最多提高10%;連雲港則對連續參保滿3年以上的參保者提高最高支付限額;蘇州等地還把居民醫保和醫療救助相結合,有效減輕了居民醫療費用負擔。

    有關人士表示,與職工醫保、新農合相比,城鎮居民醫保剛剛起步,明年江蘇省居民醫保制度將根據國務院相關政策要求進一步完善,根據基金結余情況逐步提高居民的保障待遇,同時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增強居民醫保制度的吸引力,爭取在試點城市實現城鎮居民“應保盡保”。 (黃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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