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重慶市與四川省在成都簽訂《川渝知識産權合作協議》,首次建立川渝知識産權橫向協作機制,共同探索城鄉統籌知識産權工作新機制、新思路,促進川渝經濟共同發展。 根據協議,川渝兩地知識産權局將按照“自願參與、開放公平、互動互補、依法行政”的原則,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落實《關於加強川渝經濟社會領域合作共謀長江上遊經濟區發展的框架協議》,加強六個方面的知識産權交流與協作。
一是加強企事業單位知識産權工作交流。建立交流與考察學習機制,及時交流企事業單位知識産權管理成功經驗,增強區域技術創新水平。
二是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協作。打破地方保護,加強雙方知識産權執法部門間的溝通與協作,整體提高川渝知識産權保護水平。
三是加強專利技術實施與産業化協作。加強川渝兩地國家專利技術展示交易中心的合作,建立區域專利技術轉移促進機制,推動區域間的專利技術轉移、轉化與實施。
四是加強專利文獻信息服務協作。加強川渝兩地知識産權(專利)信息服務中心的合作,促進專利技術文獻信息的開發、共享。
五是加強仲介代理服務協作。消除地區障礙,加強仲介人才交流與合作,促進仲介市場規範和繁榮發展。
六是加強宣傳和人才培養協作。加強宣傳合作,聯合開展知識産權人才培訓,建立川渝兩地知識産權人才共享機制,為兩地知識産權事業發展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