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政務要聞>> 地方政務
 
福建省出臺辦法規範全省醫藥價格專家評審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3日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為加強醫療和藥品價格評審專家的管理,提高醫療、藥品價格評審工作質量,進一步規範醫療和藥品的價格秩序,福建省物價局制定了《福建省醫療和藥品價格專家評審暫行辦法》。《辦法》主要對醫療和藥品價格評審的組織、評審專家的工作進行規範:

    醫療和藥品價格專家評審會由省價格協會醫藥價格分會負責召集;參加評審會議的專傢具體人選從福建省醫療和藥品價格評審專家庫中篩選確定,人數應不少於5名,負責對政府制定或調整的醫療、藥品價格提供技術諮詢;具體評審的醫療服務項目和藥品品種由省物價局提出。

    評審專家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醫療、藥品價格制定或調整的依據是否充分;醫療、藥品價格制定或調整的水平是否合理;醫療項目之間的比價是否合理,同品種不同劑型之間的藥品比價是否合理;可替代醫療技術、藥品之間的比價是否合理;改進和完善醫療、藥品價格評審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其他需要諮詢的事項。專家依據有關規定履行評審職責,獨立發表評審意見,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專家一般應採取書面方式提出明確的評審意見,經有關部門匯總分析,理由充分的予以採納。

    此外,《辦法》還對醫療、藥品價格評審專傢具備的基本條件以及應遵守的紀律作了明確規定。  

 
 
 相關鏈結
· 安徽醫藥市場整治見效 促醫藥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 天津市將加快推進國家生物醫藥國際創新園建設
· 我國將嚴控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為患者"減壓卸負"
·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約束派駐醫藥企業監督員行為
· 北京市勞保局:積壓醫藥費明年春節前全部報銷
· 北京:醫藥企業行賄一經查出將被清除出市場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