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7月22日,新疆2008年貧困地區少數民族漢語教師普通話培訓班分別在伊犁師範學院、新疆教育學院開班,來自北疆三地州的40名哈薩克族中小學漢語教師、南北疆七地州的80名維吾爾族中小學漢語教師將接受為期35天的普通話口語訓練。7月底至8月中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等8省(區)的少數民族教師普通話培訓工作也將陸續開展,對730名鄉村中小學少數民族教師開展普通話的專門培訓。為此,教育部共投入專項培訓經費123萬元。為了滿足民族地區少數民族師生學習普通話的需求,促進民族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加大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工作力度,從 2002年起,教育部先後在新疆、西藏、雲南等9省(區)開展少數民族教師普通話培訓工作。至2007年底,累計撥款338萬元,委託相關省(區)教育廳舉辦培訓班25期,培訓鄉、村中小學和教學點的少數民族教師2087人。培訓深受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和少數民族教師的普遍歡迎,社會反響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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