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召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會議,重慶市委常委、副市長馬正其要求以落實“四權”為核心,以完善配套政策為保障,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馬正其指出,在紀念改革開放30週年的前夕,在農村改革發展進入新階段、謀求新突破的關鍵時刻,中央決定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這是繼實行家庭承包責任制以來關於農村土地經營制度的又一重大創新,是深化農村改革的又一重大部署。這必將對完善黨在農村的政策體制,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産力,促進農民特別是山區林農脫貧致富産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馬正其要求,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重慶要明確“一個目標”,抓住“兩個重點”,把握“三個關係”,堅持“四項原則”,做到“四個必須”。明確一個目標:用2—3年時間,全面完成以明晰産權為主要內容的改革任務,實現“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基本建立起林業良性發展機制,實現森林資源豐富、林業産業發達、林農收入增長、生態系統穩定、生態文化繁榮的目標。抓住兩個重點:一是全面推進以明晰産權為主要內容的主體改革。各地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採取多種形式依法確立農民作為林地承包經營權人的主體地位,全面完成確權發證工作,整個確權發證工作必須在2009年底以前完成。二是深入推進配套改革。在明確産權的基礎上,儘快完善規範流轉、放活經營、健全服務為主要內容的配套改革,切實解決好如何提高林業生産力、增加林農收入的問題。把握三個關係:一是把握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促進山區林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二是把握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建立多元化投融資體制的關係;三是把握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轉變政府職能的關係。堅持四項原則:一是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二是堅持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相統一;三是堅持依法辦事;四是堅持分類指導。做到四個必須:一是必須尊重群眾意願,確保還權於民;二是必須以人為本,確保讓利於民;三是必須規範操作,確保積極穩妥;四是必須統籌謀劃,確保林業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