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建設廳10月18日聯合下發了關於嚴禁使用限期拆除中小學D級危房的通知,要求各設區市教育局、建設局(房管局)密切配合,立即聯合開展本轄區內中小學校舍安全檢查工作,逐校摸清現存D級危房情況。經鑒定確認為中小學校舍D級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設置警示明顯的安全隔離區,並應在1個月內拆除。
據了解,自2001年以來,福建省實施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危險校舍405萬平方米,新建擴建校舍525萬平方米,全面消除了2005年底前農村中小學危房項目庫中的D級危房。從2006年開始,設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專項資金,確保今後每年新增的危房能夠得到及時維修和改造。但一些地方仍有中小學D級危房未及時拆除,威脅師生的生命財産安全,影響校園的安定和穩定。
通知要求,各設區市教育局、建設局(房管局)和教育廳直屬中小學應于2008年11月底前,向省教育廳、建設廳報送中小學D級危房停止使用限期拆除的檢查情況。省教育廳和省建設廳將擇時對全省中小學D級危房的處置情況進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