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25日,由國土資源部和天津市政府共同主辦的首屆城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濱海新區高層論壇在天津市濱海新區成功舉行。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黨組成員蔣省三,著名經濟學家周其仁、樊綱等權威專家出席論壇併為進一步推進新形勢下的城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言獻策。專家們認為,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是推進和完善城鄉土地管理制度新的契機,改革須考慮三大前提,試驗須堅持四個原則。
這屆論壇由天津市濱海新區管委會協辦,國土資源部辦公廳、規劃司,天津市國土房管局,中國國土資源報社承辦,特別支持單位有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中國土地學會、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等。
專家們認為,改革開放30年,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取得了輝煌成就,有力地支撐了我國城市化、工業化快速發展,保證了中國十幾億人口的糧食安全,推動了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的迅速改善。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作出的《決定》,全面科學地提出了健全嚴格規範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的16字基本原則,即産權明晰、用途管制、節約集約、嚴格管理。其中最重要的是提出要實行兩個最嚴格的制度,即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這兩項制度的實施,將使我國土地管理制度更加嚴格。
專家們指出,對於在兩個最嚴格制度的約束下,怎麼去推進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決定》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一個層面是堅持和完善農村土地基本經營制度。現有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要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意義非常重大。這樣一來,農民就吃了“定心丸”,將會珍惜土地、投資土地,並在從事別的行業時可以依法依規流轉土地。從完善農村土地經營制度的角度來看,應認真地考慮怎麼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做到長久不變,怎樣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管理和服務。從經濟學的産權角度來講,只有産權清晰、穩定,流轉市場才能健康地發育。另一個層面是推進徵地制度改革。主要有3個環節:城鎮建設用地要嚴格區分公益性用地和經營性用地,逐步縮小徵地範圍,完善徵地補償機制;城鎮規劃圈外的集體建設用地的非公益性建設用地,允許農民的集體土地參與開發和經營,並且要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以此盤活一些利用效率低下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讓廣大農民共享城市化、工業化發展成果。對於這3個環節,《決定》指明了改革的方向,要儘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配套政策,規範推進城鄉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
專家提出,推進我國城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需要充分考慮三大前提。一是探討土地制度的完善和改革,首先必須有利於推進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要有利於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有利於保證農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長遠生計有保障;有利於國家宏觀調控目標的實現。二是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必須服從於現代國家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的一般規律,即統籌規劃、分類管理、用途管制、嚴格審批。必須服從國家長遠發展的需要。三是現有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需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要從當前實際出發,研究現行制度在什麼地方、哪些環節存在問題,找準位置去改革。
專家提出,對於各種各樣涉及土地的改革試驗,應該積極去推進。但要處理好試驗和現行法律法規的關係,必須堅持四個原則:一是必須符合程序,二是必須掌握在可以控制的範圍內,三是必須要有預案,四是在封閉的範圍內試驗。這樣才能在不引起社會動蕩的情況下,針對現行土地管理制度中的突出問題和突出弊端,儘快地去解決它,把我國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搞得更好。凡是關係到廣大農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一定要慎之又慎。(記者 田春華 呂苑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