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啟動區縣局級單位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專項檢查。這已經是北京市連續第十年由市領導帶隊開展專項檢查了。此次檢查特別新增一項內容:各單位開展廉政風險防範管理、推進懲防體系任務完成情況。檢查結果將納入北京市委、市政府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績效考核評價體系,作為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這是11月10日從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獲悉的。
此次檢查歷時四個月,為2008年10月至2009年1月,分自查自評、重點抽查、總結反饋三個階段進行,將在全面了解各項工作基礎上,重點抽查四個方面內容:1、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斷完善反腐敗領導體制、工作機制和相關制度建設情況;2、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全面落實中央《工作規劃》和北京市《實施辦法》,不斷推進經濟業務和具有首都特色的懲防體系牽頭任務完成情況;3、按照“三個更加注重”要求,積極探索開展廉政風險防範管理,不斷加大預防腐敗工作力度,堅持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情況;4、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在抓好業務工作的同時,不斷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以及研究解決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