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天津市出臺六項措施支持經濟發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最大限度維護流通領域商品安全。
積極為重大項目建設提供優質服務,繼續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與重大項目對接機制的作用,及時掌握市、區縣兩級重大項目招商和運作動態,按照“提前介入、及時註冊、重點指導、跟蹤服務”的方針,實行“三提前”“四告知” “五幫助”;創新服務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機制,針對新興金融業態、金融衍生品逐一進行研究,適時出臺具體的註冊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助推濱海新區金融創新,貫徹“非禁即入”“非禁即可”原則,降低準入門檻,准予關聯延伸,支持契約制、虛擬制、相互制等新型企業形態發展,不斷擴大市場容量和企業總量;支持農村改革發展,全力支持區縣發展金融組織,支持供銷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專業服務公司、專業技術協會、農民經紀人、龍頭企業的經營發展,放寬企業登記註冊、經營範圍、住所權屬證明、企業改制條件、企業投融資、發展企業集團等限制,允許土地承包經營權或收益權出資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優化企業發展環境,著重圍繞加強對民營經濟金融工作的組織推動、搞好村鎮銀行試點、發展小額貸款公司等15個方面,制定出臺具體的支持政策,徹底取消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市場管理費和內外資企業年檢驗照費;堅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全面推進“12315”行政執法體系和“一會兩站”建設,實現全市社區、村鎮、超市和大中型公共服務場所覆蓋率達到100%,暢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最大限度維護流通領域商品安全,確立便捷、科學、有效的索證索票機制,完善商品質量快速檢測結果月報告制度,強化食品質量跟蹤監測,嚴把商品準入關和市場巡查關,完善食品安全快速反應系統,強化監管問責機制,增強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