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在國家工商總局召開政協提案工作座談會。國家工商總局黨組書記、局長周伯華出席座談會。周伯華指出,工商機關要認真研究辦理政協委員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的提案和建議,為改革開放、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新貢獻。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王瑞祥、王國卿等全國政協的有關負責同志,民革、民進、致公黨、臺盟中央等黨派有關負責同志和提案人參加了座談會。國家工商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東峰主持座談會。
周伯華對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領導到國家工商總局檢查指導工作表示歡迎。在介紹了國家工商總局的歷史沿革和基本職責後,周伯華指出,改革開放30年來,工商機關已經基本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監管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論,基本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監管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基本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監管的工商行政管理體制機制,基本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監管的工商行政管理幹部隊伍。
周伯華強調,工商機關30年來能夠實現這“四個基本建立”,能夠得到人民群眾的信任,與各級政協委員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支持與理解,與各民主黨派的關心是分不開的。國家工商總局要把辦理政協委員提案作為履行職責、加強國家民主法治建設的重要任務來完成。
周伯華表示,工商機關歡迎政協委員多提提案和建議,提案越多表明工商機關得到社會更高的認可和評價。對於政協提案就進一步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國家工商總局黨組一定認真研究落實。
王東峰在座談會開始時表示,國家工商總局黨組一直非常重視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把辦理提案工作作為政協委員對工商工作的監督和支持、作為推動工商行政管理事業改革發展的一個動力和源泉。國家工商總局黨組每年都召開專題會議部署落實提案辦理工作,並成立專門的工作班子,把每一項提案落實到各個司局,由黨組成員對提案的辦理過程、辦理結果等函件進行審核把關。
國家工商總局辦公廳負責同志向參加座談會的有關負責同志及提案人彙報了總局提案辦理工作有關情況。據介紹,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後,國家工商總局共收到政協提案52件,今年8月20日之前已經全部辦理完畢。這52件政協提案內容主要涉及加強市場監管、更好地規範市場秩序,進一步發揮職能作用、更好地促進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做好立法立規工作等三個方面。總局在辦理提案的過程中,堅持把辦理提案與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與加強和改進自身工作相結合,從交辦、催辦、答覆、審核、跟蹤辦理五個環節促進辦理提案工作規範化、制度化,辦理提案工作的自覺性、責任感進一步增強,提案辦理質量不斷提高。
在聽取國家工商總局提案辦理工作情況的彙報後,參加座談會的同志一致認為,國家工商總局認真辦理政協提案,有力地推動了經濟社會的發展。
民革中央調研部副部長周麗萍針對目前虛假醫療廣告危害嚴重的現象説,民革中央多次提案,建議國家工商總局完善廣告法律法規和廣告監管模式,嘗試建立名人廣告懲罰機制等。工商總局辦理提案非常認真,並從2005年開始牽頭建立懲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認真開展虛假違法廣告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這對今後搞好提案工作有很大的促進作用。她希望進一步加強合作,促進我國廣告産業做強做大。
民進中央科技醫衛委員會副主任、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教授黃衛東結合食品安全監管談了自己的看法。他建議,建立以企業為核心的責任體系,建立中立的第三方監測機構,堵塞食品安全監測漏洞,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發生。
致公黨中央參政議政部副巡視員孟繁義、臺盟中央副秘書長宋焱、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吳新國等人也先後在座談會上發言,就社會關心的問題與國家工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同志面對面進行交流。
王瑞祥高度評價了國家工商總局的提案辦理工作。他指出,國家工商總局對提案辦理工作認識非常到位,黨組高度重視,一把手作批示,分管領導親自抓,職能部門下功夫,從上到下普遍重視。國家工商總局提案辦理工作紮實,通過加強對提案交辦、催辦等環節的督辦,使提案辦理工作有了制度保證,形成了一套有效的方法和機制。近年來,工商機關通過對政協提案的及時辦理,解決了一些社會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對規範市場秩序起到了積極作用。他還對工商機關在停徵“兩費”、食品安全監管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績給予了充分肯定。
王東峰在總結講話時就落實好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提出了三點要求。第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和辦理提案工作的自覺性。政協委員的提案,匯集了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意見和建議,辦理好政協提案就是用實際行動來落實科學發展觀。第二,要繼續認真負責地做好提案辦理工作,促進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辦理好提案工作,就能有效解決群眾關心的難點問題。今後工商機關要在認真辦理政協提案工作上下功夫,讓提案人滿意,讓人民群眾滿意。第三,加強提案辦理工作的制度建設,完善提案辦理工作的長效機制。具體地説,就是要完善提案的分解交辦制度、與委員的溝通協商制度、協調協作制度、審核把關制度、辦結反饋制度、辦理提案的責任制度等六項制度,提高提案辦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水平。
國家工商總局辦公廳、法規司、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直銷監管局、消保局、市場司、企業局、外資局、廣告司、個體司、人教司、商標局、商評委等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參加了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