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銀監會關於中德住房儲蓄銀行擴大業務範圍有關事項的批復》、《天津市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等文件精神,天津市決定對個人住房保障類貸款客戶實行專項補助;日前出臺了《中德住房儲蓄銀行個人住房保障類貸款客戶實行專項補助管理辦法》。該《辦法》2009年1月1日起執行。
個人住房保障類貸款産品是指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且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或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人群,由中德銀行結合財政補助及專項補助政策,利用住房儲蓄産品功能優勢,開發的個人住房貸款産品。個人住房保障類貸款産品包括:個人經濟適用住房貸款、個人限價商品住房貸款、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貸款三類。
專項補助是指在2009年至2013年期間,對與中德銀行簽訂個人住房保障類貸款合同的借款人,給予為期5年的0.5%的貸款貼息專項補助。每月專項補助的標準為每月貸款餘額的0.5%除以12個月。專項補助每年發放一次。
專項補助由中德銀行負責資格核查、代理髮放、專款專用;市國土房管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專項補助資金的籌集、撥付,並對專項補助資金專款專用情況進行檢查。
該《辦法》明確,一個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專項補助;限定總額、限定期限、限定受益人群。
給予為期5年的0.5%的貸款貼息專項補助;月補助標準為月貸款餘額0.5%除以12個月;專項補助每年發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