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起提高部分
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機電産品的出口退稅率
為落實12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提高部分機電産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從2009年1月1日起提高部分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機電産品的出口退稅率。主要包括:將航空慣性導航儀、工業機器人等産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3%、14%提高到17%;將摩托車、縫紉機等産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1%、13%提高到14%,共553種産品。上述出口産品退稅率的調整,是我國主動應對當前複雜多變的國內外經濟形勢而採取的積極的財政政策的又一組成部分,有利於緩解企業困難,增強克服金融危機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