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9年1月1日起,江蘇省約340萬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再次增加,凡在2008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都將受益於此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將在春節前陸續發放到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此次調整採取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普遍調整的水平按照不低於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本次調整前的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10%確定,其中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人員,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再增加30元、40元和50元;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再增加20元、30元和40元。
在此基礎上,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原工商業者等對象,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繼續按照有關規定計發生活補助。生活補助的調整時間改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同步。
目前江蘇省人均養老金為1183元。據測算,本次調整全省人均月增加養老金水平總體將超過江蘇省去年的平均調整水平(118元),也高於全國本次調整的平均水平。(李 峰 黃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