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國稅局近日出臺十項措施,積極支持外貿出口,增強出口企業抵禦金融危機的能力,幫助廣東省出口企業渡過難關。
據悉,這次出臺的支持外貿十大措施具體內容是: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出口退稅政策,充分發揮出口退稅政策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確保國家出臺的每一項出口退稅政策及時得到認真貫徹執行;密切跟蹤新出臺的一系列出口退稅政策對廣東外貿出口的影響,深入了解出口企業對出口退稅政策的訴求、意見和建議,及時向上級反映情況並提出有建設性的政策建議等。
二、完善出口退稅進度考核通報制度,不斷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在現行逐月通報各地出口退稅辦理情況和增幅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辦理出口退稅進度有關指標,包括出口退(免)稅申報率、審核率、審批率、退(調)庫率和計劃完成率,並逐月考核、通報各市。對辦理進度較慢的地區,由省局派出工作組幫助、指導,現場解決困擾出口退稅進度的有關問題,並督促進度落後地區加快出口退稅進度,盡可能縮短出口退(免)稅辦理時間。
三、積極推行出口退稅分類管理辦法,對納稅信譽好的出口企業實行簡化出口退稅申報手續和預先辦理出口退稅。對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機電設備等符合“先退稅後核銷”辦法的生産企業,在其退稅憑證尚未收集齊全的情況下,可憑出口合同、銷售明細賬申報辦理退稅。對納稅信譽好、被認定為出口退(免)稅A類管理的生産型出口企業實行先預退稅後再進行信息對碰,加快退稅進度。
四、建立重點出口企業聯絡制度,進一步優化出口退稅服務。在對全省出口退(免)稅企業實行分類管理的基礎上,建立重點出口企業聯絡制度。通過建立省、市、縣(區)三級國稅部門與重點出口企業的直接溝通聯絡平臺,及時送服務,排疑難,增強稅收服務的針對性和時效性,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
五、積極爭取出口退稅計劃,為及時辦理出口退稅提供充足的指標。今年,省國稅局將繼續及時向上級部門反映廣東省退稅指標的實際需求,爭取上級支持,以滿足及時辦理出口退稅的資金需要。
六、繼續爭取擴大出口貨物退(免)稅審批權限下放試點範圍。目前,廣東省下放出口貨物退(免)稅審批權限的試點工作僅在佛山、江門兩市開展。國稅部門將在密切跟蹤、加強指導、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和取得成效的同時,不斷總結兩地出口退稅審批權下放的試點經驗,向上級積極爭取逐步擴大下放出口貨物退(免)稅審批權限的試點範圍,力爭2009年在珠江三角洲進一步擴大出口退稅審批權限下放的試點範圍。
七、與省外匯管理局聯合積極爭取上級的支持,實現全省出口退稅收匯核銷的無紙化。省國稅局已與省外匯管理局商定,力爭在2009年將廣東省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運用出口收匯網上核銷電子數據審核退稅的試點範圍擴大到全省,實現全省出口退稅收匯核銷無紙化。
八、進一步加強出口退稅信息化建設,及時協調解決因電子信息缺失而受影響的退稅問題。在外部,繼續做好出口退稅網上預申報工作。在內部,認真做好出口退稅信息的收集、傳遞、對審等基礎工作。
九、及時跟蹤了解當前廣東省外貿出口面臨的困難,積極向稅務總局建議出臺進一步促進外貿出口的稅收政策。加強調查研究,及時跟蹤全省外貿出口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向上級部門提出進一步支持外貿出口的稅收政策建議,包括建議進一步上調出口貨物平均退稅率2—3個百分點。
十、認真做好專題調研工作,進一步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和管理制度。繼續開展出口企業退(免)稅存在問題及對策的專題調研,為支持外貿出口獻計獻策,等等。(記者 朱桂芳 通訊員 潘健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