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第一階段工作已經結束,從民航局紀檢組、派駐監察局的監督檢查情況來看,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政策措施在民航得到了較好的貫徹落實,各項工作正在積極推進,中央預算內投資已經全部到位,檢查中沒有發現民航新增投資項目違反中央政策和規定的問題。
2008年12月初,在國家發改委有關“民航2008年新增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下達後,民航局紀檢組、監察局立即向民航各地區管理局、空管局紀委和首都機場集團公司紀檢組發出了《關於對民航新增投資項目加強監督檢查的通知》,要求各單位紀委(紀檢組)加強對本單位、轄區內涉及民航新增投資的29個項目的監督檢查。民航局紀檢組、派駐監察局將民航這29個項目分成空管項目兩個、首都機場集團公司成員單位的機場項目兩個、屬於地方省區管轄的機場項目25個這三類責任主體,分類落實監督檢查責任。今年1月8日至16日,由民航局紀檢組牽頭,派駐監察局、規劃發展司、空管辦等部門組成兩個檢查組,分別由監察局局長梁寧生、副局長韓學傑擔任組長,重點抽查了法人單位分別為民航局空管局、首都機場集團公司的四個項目。
根據民航新增投資項目具體情況,民航局紀檢組、派駐監察局確定了六個方面的監督檢查重點內容:一是檢查新增投資項目的工程建設、設備購置的進度,是否及時順利實施,迅速形成實物工作量。二是檢查項目執行標準,是否存在未經批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設標準,改變建設內容和建設規模的問題。三是檢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建設程序問題,以及項目公開招標、審計、嚴格檢查驗收等問題。四是檢查項目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是否規範透明的問題,是否做到專款專用、公開透明,民航基金的配套資金是否足額到位,是否存在專項資金被滯留、擠佔、截留和挪用的問題。五是檢查工程建設項目質量問題,督促項目單位健全和完善項目招標投標、物資採購、工程監理、驗收交接等方面的具體制度和辦法,確保工程質量。六是檢查項目相關問題的信訪舉報是否得到及時處理的問題。民航局紀檢組、派駐監察局要求對涉及新增投資項目的舉報、案件線索,民航上下級紀檢機關之間、平行紀檢機關之間要及時互通情況,交換信息。民航直屬單位紀檢機關收到反映地方省區機場項目的信訪舉報,也要及時聯絡所在省區的紀檢部門,及時移交,使問題得到妥善處理,確保建設資金安全,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安全。
據統計,中央用於民生工程、重大基礎設施、生態環境、自主創新和産業結構調整的1000億元新增投資中,安排民航基礎設施建設資金30億元,主要投放在民航西部幹線、支線機場的新建、擴建、改擴建和空管等工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