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總理在此次《政府工作報告》中向全國人民承諾:今年將實行新的扶貧標準,對農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實施扶貧政策。新標準提高到人均1196元,扶貧對象覆蓋4007萬人。
上調扶貧標準,致使貧困人口增多後,能否如中央承諾的到2020年如期消除絕對貧困現象?中國的開髮式扶貧之路還有哪些障礙和坎坷?中國如何看待並彌合與國際貧困標準的差異?中國典型貧困地區的真實民生狀況如何?他們又有何訴求?這些問題不僅是“兩會”的代表、委員關注並屢屢議及的話題,更是與13億民眾切膚相關的大事。
“我對2020年基本消除絕對貧困現象的目標充滿信心”
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扶貧辦主任、農業部副部長范小建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專訪時説,《政府工作報告》中對扶貧開發的表述,標誌著中國扶貧進入了新階段。在絕對貧困人口大幅減少的情況下,對沒有解決溫飽的人口實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這是國家做出的“兜底性”制度安排,現在又進一步提高了扶貧標準。用回良玉副總理的話説,中國扶貧事業進入了開發扶貧和救助扶貧兩輪驅動的新階段。
“扶貧新標準實施以後,我對到2020年基本消除絕對貧困現象這一目標充滿信心,”范小建説,低保制度建立起來後,本身為實現此目標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我的信心更足了,即使受到金融危機的影響,也難以動搖。
當記者問及如何看待中國扶貧標準與聯合國所確定的人均每天一美元以下為貧困標準的差距時,范小建説,首先任何國家制定的標準,都應從國情出發。中國原來的貧困標準是1986年確定的,而現在的國際標準是世界銀行于1994年提出的。據我所知的70多個國家,很少有哪個國家是按此標準執行,大多數國家都是按自己的國情制定扶貧標準。事實上,所謂國際標準,主要是世行用於國際貧困狀況比較研究之用。
第二,扶貧標準的高低與一個國家扶貧水平和成績並沒有必然聯絡,我們標準不高,但扶貧水平和成就舉世公認,許多第三世界國家都向我們學習經驗。
第三,對扶貧標準不能孤立地去看,扶貧標準只是各項農村政策中的一個指標,不能説明全部問題;要把這個標準與其他的惠農政策結合起來看,應該用全面、發展、辯證的眼光看待扶貧標準。
范小建説,扶貧標準並不是越高越好,要集中力量解決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此次調整標準,説明中國經濟實力增強了,有能力惠及更廣大的人群。“我相信,我們的扶貧標準會隨著國家經濟實力的增強再做調整。”
典型貧困縣的開發之路
貴州省畢節地區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是欠發達省份中的國扶貧困縣,全國人大代表、該縣主管扶貧工作的副縣長祝德光向中國經濟時報記者介紹,威寧所屬的畢節地區共有8個市(縣),基本屬於扶貧開發區、限制工業開發的生態保護區。威寧縣有120萬人口,農民人均年純收入2271元,不及全國平均水平的一半。扶貧標準合併前,低收入人口9.8萬,貧困人口9.8萬,合起來近20萬;兩標準合併、提高扶貧標準後(按1196元標準)貧困人口增至30萬左右,扶貧難度加大。
祝德光説,威寧的扶貧開發探索過多種方法,從上世紀80年代的救濟糧,到90年代的小額扶貧貸款,效果都不佳。原因在於,每戶2000元,大生産搞不了,農戶大多青黃不接,把扶貧款都用作生活費了。2000年後,實施整村推進,因沒有産業支撐,效果也不好。
從2007年開始,扶貧模式改變,農村最低收入人群納入低保範圍,貴州33個貧困縣全部實施了這個項目,2008年開始見效,養殖戶人均年增收1000多元。同時,把種草養殖項目和整村推進結合,資金找到了項目載體。如果國家給每個村投入50萬元,全縣80個村,共4000多萬元。若每個村投入百萬元,可一次性解決問題,形成造血機能,避免以後繼續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