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做好2009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下發通知。今年,我國中等職業教育進一步擴大規模,在去年招生810萬人的基礎上,再擴大招生50萬人,達860萬人。
為加速培養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産生的不良影響,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大高中階段教育結構調整力度,在安排2009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計劃時,原則上各地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都要大於普通高中,要把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計劃增量部分主要用於中等職業教育。要重點加快發展農村中等職業教育,擴大面向農村的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
通知提出,充分利用東部和城市中等職業教育辦學資源優勢,面向西部和農村聯合招生合作辦學,是統籌區域、城鄉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擴大招生規模的重要舉措。開展東部與西部聯合招生合作辦學工作,原則上應由省級以上重點中等職業學校承擔。東部地區中等職業學校面向西部地區招生,其收費標準應按照西部生源地中等職業學校收費標準執行。各地要多渠道籌措並安排經費,對聯合招生合作辦學規模較大、對學生補貼力度大的學校給予適當經費補助。有條件的地區,要對西部農村跨省就讀學生的交通和生活費用給予適當補貼。中部地區也要積極開展聯合招生合作辦學工作。
通知要求,面向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返鄉農民工、進城農民工、退役士兵、生産服務一線職工、下崗失業人員等城鄉勞動者開展中等職業教育,既是完成今年招生任務的重要舉措,也是辦好面向人人的職業教育的重要內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下大力氣採取有力措施,拓寬生源渠道,擴大招生範圍。招收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返鄉農民工、退役士兵等城鄉勞動者進行中等職業教育學歷教育的,要納入當地年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統一管理,計入當地年度招生統計範圍。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對中等職業學校進行招生資格審查並公示,根據辦學條件,確定招生規模。要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規範招生秩序,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嚴肅查處有償招生問題,對招生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問題要及時處理,確保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健康開展。
通知強調,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髮放工作的管理。同時,認真做好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和涉農專業學生實行免費的相關工作,加大對這項惠民政策的宣傳落實力度,鼓勵更多的農村青少年接受中等職業教育。
據悉,2009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補錄和統計截止時間,原則上到11月10日。(記者 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