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統計局4月8日發佈的統計公報顯示,2008年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25918元,比上年增加1315元,增長5.3%。其中,不含私營經濟單位的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34146元,比上年增加3060元,增長9.8%。
全省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反映的是全省各經濟類型單位在2008年度,支付給全部在崗職工的勞動報酬平均額。
2008年全社會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是:各單位在2008年發放給全部在崗職工的工資總額(也稱勞動報酬總額),除以全部在崗職工年平均人數。在崗職工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2008年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在崗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在各种經濟類型單位間和不同行業中,在崗職工的工資水平存在較大差距。2008年,國有經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53476元、城鎮集體經濟單位為29137元、私營經濟單位為19419元,其他經濟類型單位為26963元。(吳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