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推進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以下簡稱《防震減災法》)的貫徹實施,加強地震預測預報管理,提高分析預報人員的思想認識和政治素質,監測預報司于4月中旬在京組織召開了全國地震系統分析預報中心主任會議,車時副司長出席會議,會議由劉桂萍處長主持。
會議邀請中國地震臺網中心孫士鋐研究員對《防震減災法》,特別是其中有關監測預報部分的內容和具體職責規定進行了詳盡的講解,針對新法中有關地震預測意見管理的規定,孫士鋐研究員結合自己在中國地震臺網中心多年的工作經歷,向大家介紹了經驗和認識,使大家對《防震減災法》有了進一步的理解,對如何管理好地震預測意見有了更深刻的認識。與會人員結合自身的工作經歷,對如何貫徹執行新《防震減災法》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討論,消除了對《防震減災法》理解中産生的疑惑。
針對新修訂《防震減災法》的有關具體規定,會議還對地震預測意見和可能與地震有關的異常報告的管理作了詳細規定和具體安排,包括填寫內容和編號方法,下發了由監測預報司統一印製的《地震預測意見登記表》和《地震預測意見回執》。
為適應《防震減災法》對地震預測預報工作的要求,監測預報司在2月啟動了全國震情會商機制改革調研工作,與會代表對初步形成的"全國震情會商機制改革調研工作方案" 和"震情會商制度調查問卷"進行了討論,認為震情機制改革影響深遠,是提高地震預報科學水平的重要措施,會商的形式要在繼承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會商的工作內容要進一步提高要求並適當規範化。會議還就周月會商的形式和內容、年度會商的報告評比、預報人員的素質和待遇以及監測和預報相結合等問題紛紛進行了熱烈而廣泛的探討,為全國震情會商機制改革調研工作提供了重要參考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