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各項規定,應對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緩解當前財政收支矛盾,江蘇對2009年省直單位經費支出進行壓減。壓減的重點是省直機關單位以及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包括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檢察院和法院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人民團體。其他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也都有厲行節約的義務和責任,一併納入壓減範圍。
為簡便易行、加大力度,此次壓減統一按各單位2009年部門預算安排數作為壓減依據,對省直機關及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將區別經費內容的不同要求和比例進行壓減,凡是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項目和比例壓減。其中,出國考察經費壓減20%,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壓減15%,公務接待費壓減10%,包括水電、辦公等其他公用經費壓減5%,扣除必需支出後的單位發展支出壓減5%,單位預留機動經費壓減50%。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按定額核定的公用經費和5%的比例壓減。按以上辦法,共計壓減3.9多億元,壓減力度為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