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綠化委員會、國家林業局近日向各地發出關於禁止大樹古樹移植進城的通知,要求採取切實有效措施,規範樹木採挖管理,堅決遏制大樹進城之風。
通知明確,對古樹名木、列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名錄的樹木、自然保護區或森林公園內的樹木、天然林木、防護林、風景林、母樹林以及名勝古跡、革命紀念地、其他生態環境脆弱地區的樹木等,禁止移植。對確因基本建設徵佔用林地或道路拓寬、舊城改造等特殊情況,需要移植樹木的,需報林業等有審批權的部門審批後方可移植,並妥善保護管理。移植要講究科學,確保成活。
近年來,一些地方為追求城市快速綠化效果,大量移植大樹古樹進城,不僅造成樹木原生地森林資源和自然生態、景觀的破壞,而且由於移植過程強度修枝、切冠,加之養護跟不上,移植成活率低,對森林資源保護和城鄉綠化事業發展造成了極為不利的影響。
《通知》指出,挖掘大樹,異地栽植,違背樹木生長的自然規律、改變樹木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不利於樹木生長,破壞了原生生態。從山上或農村移植樹木到城裏搞綠化,是一種拆東墻補西墻的做法,不僅不能增加森林碳匯,而且還破壞森林資源,極不利於鞏固多年的林業建設成果。移植大樹古樹成本費用很高,不符合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
全國綠化委員會、國家林業局要求,大力發展苗木基地,保障城市綠化需要。各地要積極發展本地育苗基地,定向培育適合城市造林綠化的鄉土、珍貴、優質苗木,為城市增綠提供充足的苗木資源。要做好苗木生産規劃,調整不合理的苗木生産結構,重視培養鄉土樹種苗木,並在良種繁育上下功夫,努力培育珍貴樹種和速生苗木。做好農村家庭苗圃的技術指導,注重苗木生産與城市綠化有機銜接,積極引導城市綠化採用適生大苗,以大苗栽植替代大樹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