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擴大內需促進全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決策部署,優質高效的服務經濟建設,保障擴大內需項目依法使用林地,省林業廳近日發出《關於切實做好擴大內需項目依法使用林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決定從現在開始至2010年12月31日,簡化擴大內需項目徵佔用林地審核審批程序,特事特辦。
適用擴大內需建設項目的範圍是:國務院及國家有關部門,省政府、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水電、軍事國防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通知》要求在擴大內需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核準)前,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主動與發改、國土、建設等部門及項目建設單位加強銜接,積極介入建設項目的前期論證工作,對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的必要性、選址的合理性和用地規模等提出審查意見,引導建設項目節約集約使用林地。加強對擴大內需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的服務和指導,協助建設單位做好使用林地的報批工作。對國家林業局下達我省的年度徵佔用林地定額,優先保障擴大內需建設項目使用林地數量,特別是控制性工程優先安排供地;施工中需要採伐林木的,優先安排林木採伐指標;按審批權限需報國家林業局辦理使用林地手續的,指定專人負責協調辦理。
在辦理擴大內需建設項目徵佔用林地審核審批過程中,對跨多個市、縣的輸油輸氣管道等“線性工程”,原則上以整個項目一次申報;特殊情況,對完成報批材料並具備動工條件的,按照項目建設需要,可以按縣(市)為單位分段報批。《通知》要求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用地審查職責,在上報審核審批的文件中應明確徵佔用林地面積、地類、權屬,徵地補償方案和落實補償方案,組織現場查驗情況,以及是否屬於擴大內需建設項目,並對審查內容和意見的真實性負責。要加強對擴大內需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的監督檢查,要嚴格防止非擴大內需建設項目借機搭車。對擅自擴大適用範圍、未批先佔等違法使用林地行為,要及時依法嚴肅查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田葆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