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日前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稅法宣傳的通知。通知特別強調要進一步建好稅收文件解讀“三同步”機制,即稅收文件和解讀稿同步起草、同步報批、同步發佈,同時積極鞏固和拓展稅法宣傳的途徑和手段,從而更好地幫助納稅人和社會各界準確理解和執行稅法,進一步增強稅法宣傳的實效性。
國家稅務總局將規範文件公開和解讀的工作流程。通過修改綜合辦公信息系統,在國家稅務總局發文首頁設兩類必選項,一是信息公開選項,二是是否解讀選項。信息公開選項分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是否解讀選項分為“解讀”和“不解讀”兩個選項。未確立上述兩類選項的電子文件,將不能往以後程序流轉。稅收文件要堅持“以解讀為原則、不解讀為例外”。選擇“不解讀”選項的文件,要説明不解讀的原因,隨文件一同報批。
根據通知要求,對稅收文件的解讀內容主要包括文件出臺的背景意義、文件的重點、理解的難點和落實的具體措施。解讀稿的形式一般為問答式,設問的角度不僅要考慮納稅人的需要,也要考慮社會各界的不同理解和要求。解讀稿的語言文字要通俗易懂,避免刻板生澀和公文化。同時,加強連續性解讀。各級稅務機關要密切關注稅收文件執行過程中的輿情反饋,通過記者答問、在線訪談、電視專題、問答專欄等形式連續對社會各界和納稅人的有關疑問進行有針對性的解讀。
為了做好稅收文件解讀“三同步”工作,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和局內各單位從六個方面積極拓展稅法宣傳的途徑和手段,這六個方面分別是:豐富稅務機關網站稅法宣傳欄目,進一步挖掘稅務網站在稅法宣傳中的積極作用;稅務報刊有關專欄專刊常態化,進一步豐富和強化《中國稅務報》、《中國稅務》雜誌等稅務報刊的稅法宣傳功能,增加稅法解讀專欄和諮詢問答,並實現常態化,加大稅法宣傳力度,進行深度和追蹤解讀;各地稅務機關要充分利用中央、地方主流媒體進行稅法宣傳;積極開發利用新興載體;編發納稅人指南,對已經出臺的稅法和稅收文件進行內容歸類,按不同專題,通過多種途徑向納稅人免費發放;進一步發揮好稅收宣傳月的作用。
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進一步提高對稅法宣傳重要性的認識,完善以辦公廳(室)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全國稅務系統聯動的稅法宣傳格局,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新聞宣傳管理規定執行。國家稅務總局各業務司局要主動做好稅法解讀工作,對媒體採訪要積極配合。要進一步豐富稅法宣傳的內容,既要關注實體法的宣傳,也要突出程序法的宣傳;既要重視法律法規的宣傳,也要加強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