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青海省長宋秀岩主持召開青海省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研究實施2009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有關工作,審議《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草案)》。
會議指出,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設崗位計劃,是國家支持西部地區教育發展,提高教師隊伍素質,鼓勵大學生到基層創業、緩解當前就業壓力的一項重大舉措。各級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視,按照國家的要求,緊密結合青海教育佈局調整、結合推進少數民族“雙語”教學、結合提高農牧區教師素質,認真實施好“特崗計劃” ,促進農牧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會議認為,土地是農業最基本的生産要素,是農民最主要的收入來源和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通過立法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就是維護農民的生存發展權。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對於穩定青海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護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構建農村和諧社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總結經驗,進一步規範青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及經營機制,促進農村土地的有序流轉,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權法》等法律,在對《青海省農村土地承包條例》進行修訂的基礎上,制定《青海省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草案)》十分必要。會議經過認真審議,原則通過《青海省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草案)》,並要求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上位法的原則規定,結合青海實際,進一步修改後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記者 洛桑才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