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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結束 收到2912件建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03日   來源:教育部網站

    為了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適應信息時代語言生活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組織研製了《通用規範漢字表》。為確保字表的科學性和可行性,《通用規範漢字表》自2009年8月12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至8月31日結束。

    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對字表公開徵求意見工作高度重視,成立了專門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8月12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公告,正式集中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同時召開工作會,部署各級語言文字工作機構、語委委員單位和相關部門開展公開徵求意見工作。公開徵求意見期間,《通用規範漢字表》公開徵求意見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門力量收集社會各界通過電子郵件、傳真和信函發來的意見和建議;及時關注和收集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各類媒體反映的意見和建議。各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也通過召開座談會、向專家學者及應用領域代表發函等多種方式廣泛徵求意見。

    字表公開徵求意見工作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和積極響應。從專家學者到普通民眾,從中小學教師到在校學生,從現役軍人到離退休幹部,各界人士踴躍參與,積極建言獻策。學界專家主動召開會議,提出意見和建議。新加坡、日本、加拿大、墨西哥等一些海外人士也提出了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公開徵求意見期間,共收到社會各界人士發來的電子郵件2688件、信函157件、傳真67件,總計2912件。許多人士還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提出了大量寶貴的意見和建議。從公開徵求意見情況看,社會各界一是對字表公開徵求意見的方式予以充分肯定,認為這是黨和政府堅持“問計於民、問道于賢、政務公開、傾聽民意”的生動體現。二是肯定字表的意義和作用,認為字表是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滿足信息時代社會發展和漢字應用需要的重要規範,字表的研製和發佈有利於漢字的規範與發展。三是從立足國家文化建設和信息化發展,著眼國家語言文字的規範化和標準化,結合工作和生活需要等不同角度,提出了許多針對性強、富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社會意見和建議主要集中在字形、補充用字和異體字三個方面的問題。

    關於字形問題,44個漢字字形微調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大多數意見認為字形微調會改變長期以來形成的使用習慣,將給大眾用字造成麻煩,擔心影響學生學習、考試和增加社會成本,認為不宜輕易改動。

    關於補充用字,要求補充用字的意見和建議佔有很大比例,要求補充的字主要是姓氏、人名、地名、科技術語等方面的用字,大都是在語料庫和許多渠道中難以收集到的社會用字。比如:(外“門”內“合”)、(上“亠”下“思”)、(上“比”下“幹”)等字。

    關於異體字問題,多數意見贊成字表恢復51個異體字,認為符合社會用字實際需要,比如“喆”、“淼”、“仝”等字。

    此外,不少人士還對繁簡、字量和字級、字表體例等問題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此次20天的集中公開徵求意見工作時間雖然不長,但對今後字表的增補取捨、修改完善將起到重要作用。為此,我們向長期以來關心字表工作的社會各界人士,向徵求意見期間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的各方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謝! 公開徵求意見結束後,我們還將採取多種形式,繼續徵詢各有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對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我們將秉持尊重和虛心的態度,仔細整理,認真研究,充分吸收,努力制定出一個充分體現民意、能夠滿足社會需要的字表。

《通用規範漢字表》公開徵求意見工作領導小組

2009年9月2日 

關於《通用規範漢字表》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為了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促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適應信息時代語言生活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歷時8年組織研製了《通用規範漢字表》。

    《通用規範漢字表》是《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配套規範,是國家文字政策的體現,關係到國家文化、教育、科技的發展及信息化建設,關係到大眾的日常生活。為確保字表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經國務院批准,決定自2009年8月12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詳細>>>

《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稿)》全文(點擊下載)

國家語委負責人就《通用規範漢字表》
公開徵求意見答記者問

    1.《通用規範漢字表》的基本情況

    《通用規範漢字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配套規範,是現代記錄漢語的通用規範字集,體現著現代通用漢字在字量、字級和字形等方面的規範。

    字表收字8300個。根據字的通用程度劃分為三級:一級字表收字3500個,是使用頻度最高的常用字,主要滿足基礎教育和文化普及層面的用字需要。二級字表收字3000個,使用頻度低於一級字,與一級字合起來共6500字,主要滿足現代漢語文本印刷出版用字需要。三級字表收字1800個,是一些專門領域(姓氏人名、地名、科學技術術語、中小學語文教材文言文)使用的未進入一、二級字表的較通用的字,主要滿足與大眾生活和文化普及密切相關的專門領域的用字需要。詳細>>>

教育部介紹《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有關情況

    教育部2009年第12次新聞發佈會定於8月12日上午10時在教育部北樓二層報告廳舉行,向新聞界介紹《通用規範漢字表》公開徵求意見有關工作情況。

新聞發佈會現場

    續梅:新聞界的朋友們,大家上午好,歡迎各位出席教育部今年的第12次新聞發佈會。今天發佈會的主題是要向大家發佈《通用規範漢字表》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相關信息,這個內容應該是和大家都息息相關的,因為我們每天都在説話,都在寫字,或者看報紙,或者上網,一般來説,我們説的是漢語,寫的是漢字。我們國家關於語言方面有一部大法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這個法是2000年10月份頒布的,其中規定了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也就是倡導我們大家要説普通話,要寫規範字。詳細>>>

《通用規範漢字表》問題解答

《通用規範漢字表》研製專家工作組

    按語:在《通用規範漢字表》研製過程中,課題組和專家工作組曾就其中的一些重大問題長時間反復研討,向學術界和各領域反復徵求意見,最終形成基本一致的意見。現將有關問題的解答刊登於此,以方便大家更好地了解字表。

    1.《通用規範漢字表》制定的意義

    我國現代漢字規範工作醞釀于20世紀上半葉。新中國成立後,在國務院直接領導下,這一工作開創了全新的局面。20世紀50年代以來,國務院語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陸續發佈了多項漢字規範,初步實現了社會用字標準化,推動了我國教育、文化和科技事業的發展。近20年來,隨著國家現代化、信息化事業的快速推進,我國語言生活發生了巨大變化。語言文字規範同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聯絡的廣度和深度是前所未有的。在新時代、新形勢下,過去的規範已經不能完全適應現代語言生活的需要,因此,對此前的漢字規範工作重新審視、制定新的可行性規範是非常必要的。詳細>>>

 
 
 相關鏈結
· 研製專家工作組解答《通用規範漢字表》有關問題
· 教育部國家語委部署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工作
· 國家語委就《通用規範漢字表》公開徵求意見答問
· 教育部就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
· 教育部介紹《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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